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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7166

——2007年12月26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张孝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工作的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2007年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检查工作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各承办部门进行自查,12月5日至12月8日结束。检查分两个组进行,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皮永宏任组长的检查组一行13人,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采取一听、二查、三问、四反馈的方式进行。即:一听,听取被检查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汇报;二查,查阅承办部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查阅答复代表建议的文件,查阅与代表面商情况和代表对建议答复的回函及相关文件、材料;三问,检查组对不清楚的情况当面询问;四反馈,检查组与承办部门反馈意见,既肯定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办理工作的建议。检查组对8个单位办理建议工作总体上表示满意,并就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答复流程和文本、提高办理质量等提出了要求。要求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坚持实事求是、突出质量的办理原则,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代表所提建议情况。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共94件(其中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27件),涉及财政经济类的26件,占建议总数的27.7%;涉及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27件,占建议总数的28.7%;涉及城建环资工作方面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13.8%;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18件,占建议总数的19.2%;其他工作方面9件,占建议总数的9.6%;涉及人大工作方面的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1.1%;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93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的1件。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94件建议,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7件,占18.1%,其中财政经济类8件,教科文卫类4件,城建环资类2件,农业农村类1件,人大工作类1件、其它类1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2件,占55.3%,其中财政经济类10件,教科文卫类15件,城建环资类8件,农业农村类15件,其他类4件;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在以后逐步解决的21件,占22.3%。其中财政经济类7件,教科文卫类7件,城建环资类2件,农业农村类1件,其他类4件;所提问题需要下级有关部门办理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4件,占4.3%,其中财政经济类1件,教科文卫类1件,城建环资类1件,农业农村类1件。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是:承办部门的宪法意识有所增强,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待代表建议办理的态度有新的变化。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程序规范,注重调研,加强面商,重抓督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职责明确。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刚结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及时研究部署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副主任皮永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安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锁飞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对一些重大、疑难的建议实行领导督办,亲自办理。从中筛选出一些事关全局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建议。

市人民政府大多数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是主动送上门来的社情民意,是花钱买不到的金点子,是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和推动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的促进剂,视为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认为通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可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拓宽发展思路。许多承办部门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避免了决策失误,及时纠正了错误,挽回了损失,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从而也更加增强了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后,承办部门立即组织办理,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把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大多数承办部门一把手还随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把好代表建议答复关。整个办理工作中注重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成办理任务后,及时反馈答复代表,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人民政府议案科。

市财政局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带头,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材料,并在综合部门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承办建议的接收、督办、汇总等项工作的前提下,还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施方案》,在整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体现“专人办理,认真负责,重抓落实”的办理要求。对办理的5件建议分别成立5个面商小组,对建议办理工作未能完成的科室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人事局在办理代表建议上拓展形式,求实效,一是面商形式多渠道;二是对重点建议特事特办;三是高度重视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市林业局把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年终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职责明确,以及市人民政府在跟踪督查、协调办理等薄弱环节上,加大了工作力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达到了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二)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有章可循。

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和程序,从目标要求、措施方法、程序步骤、考核奖惩等方面为建议办理确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严格遵循领导责任制,交办手续制,办理时限制,办理联系制,督促检查制,办结验收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今年许多承办部门建立了催办、会办、回执、答复审查等制度,规范了代表建议从接收、分类、登记、交办到答复等一系列工作环节,使承办人员有章可循。有的承办部门针对续办制度不健全,续办措施不够有力的现状,在今年的办理过程中,总结分析,建立和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续办制度。市建设局建立了由局纪检组进行监督、局办公室进行督办、上报制度。

(三)强化面商,加强调研,注重实效。

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是增加代表满意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关键。今年的面商采取多渠道、多途径的形式,重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的具体意见,提高了代表建议答复的针对性。各承办部门除采用电话、座谈、信函、传真等形式和代表联系、沟通,进行面商外,许多承办部门在进行办理前,主动邀请有关代表座谈,进一步听取代表的意见,认真地加以研究进行办理,办理答复后再与代表沟通交流,征求代表意见。有的承办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反复面商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建议答复材料,答复初稿形成后,再通过面商、电话或其它方式与代表进一步沟通,直到代表满意为止。有的承办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同代表面商,现场办公,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由于强化面商工作,避免了 “文来文往”造成的答非所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增强了承办部门与代表之间的相互理解,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在了实处。 

(四)突出重点,抓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从当前情况来看,因各方面条件和因素的限制,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有些还一时难以完全解决。针对这一情况,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如市人事局在代表建议办理时,注意突出重点,抓住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当地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功夫认真办理,办出实效,缓解了突出的社会矛盾,推进了部门的工作。

(五)创新方式,领导挂办,务求实效。

为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部署,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4件建议中,选择9 件重点建议,作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督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与市人民政府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同市人大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采取专人负责、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一抓到底的办法,受到代表们的好评。如列入重点建议的吴富明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市级财政应逐年加大农业优势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建议》,锁飞副市长重点督办。市人民政府认真调研、深入分析,提出:一是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农业投入,提高同级财政对产业扶持的支出比例,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二是加大向上申报项目力度,配合农口部门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及时把握国家、省产业发展重点,筛选一批符合国家、省发展政策等措施。2007年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农业方面的投入比2006年增加了675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各级人大代表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了许多带有全局性、宏观性的以及在人民群众中有较大影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科学性、前瞻性都很强,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和参考价值,在短期内办结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承办部门继续向上反映,争取,协调解决,承办部门办理答复后需要继续办理落实的抓紧办理落实不够,有的办理后又没有再次向代表答复,代表建议办理后的续办、续复工作做得仍不够。二是面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承办单位没有杜绝以电话代替面商的情况,与代表零距离面商仍做得不够。三是代表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时,提“建议”、的多,提“意见”、“批评”的少。四是少数承办人员人大意识还比较淡薄,素质参差不齐,办理代表建议的水平有待提高,至今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还比较模糊,分不清楚人大代表提出的是建议,还是提案;代表建议答复率高,但答复内容流于格式化,解释政策多,有的存在敷衍应付的情况;一部分办理建议重书面答复,轻落实解决,书面答复表示要解决的,但落实情况不到位,强调实际困难;在解决一些代表反复提出的建议方面创新思路、解决力度不够;少数建议答复千篇一律,答复行文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做好协调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代表所提的建议有的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有些建议一个部门可以解决,有些建议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交叉,对于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代表建议,市人民政府要通过召开代表与承办部门的座谈会、各承办部门之间的协调会、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及人员现场勘察等形式,协调各方,集中全力,将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代表建议的答复切忌说大话、空话,敷衍应付,要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办理。对能够解决的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讲清楚,求得理解和谅解,对切实可行的建议,要认真落实。办理工作不能仅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更重要的是要立足于落实和解决问题。

(二)强化督办措施,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为使建议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地完成,督办工作非常必要,要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力求掌握真实情况,加大督办措施落实力度。要继续实行政府领导挂办与人大重点跟综督办相结合,继续推行人大代表建议“滚动办理制度”,做好续办续复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

(三)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建议规范办理。

 适时与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增强责任感,规范工作程序,促进代表建议的规范办理。

(四)规范面商工作,严格遵循“三个必须”。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必须”,即所有承办部门与提建议代表应加强沟通协商,在答复代表时,必须与代表面商,并由代表在意见表上对承办工作情况以及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签署意见;所有答复意见在送委、局领导签发时,必须附上承办科室与提建议代表沟通协商的情况说明,否则委、局领导不予以签发,文件应退回重新办理;各承办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报送建议答复时,必须同时附带意见表,否则此件建议不算办结。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