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郝流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昭人办通〔2014〕4号)精神,受孔贵华副市长委托,现将市人民政府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得到了高位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系统“一局三中心一办”(即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96128政务信息专线查询办公室)的架构设置已经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日渐完善。总体上看,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行为不断规范,基本建成了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查询、行政投诉”五大功能为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总体目标要求。
一、机构沿革
为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好地便民利民和促进发展,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6月组建了昭通市人民政府投资服务中心,为挂靠市政府办公室参公管理的副处级机构;首批入驻中心的窗口单位14家,有窗口工作人员24人,可以直接受(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3项。2011年6月,市人民政府将市投资服务中心更名为昭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同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34家,另设公安、消防、交警3个分中心,可以直接受(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1项。2011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15号),对各州市和县区政府统一设置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级职能进行了明确。按照文件要求,市编委于2012年2月批复同意成立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市政府办管理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批复同意成立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于2012年9月将市工信委承担的96128政务信息专线查询职能划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3年1月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立昭通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至此,市级“一局三中心一办”的政务服务工作格局正式形成。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工作情况
几年来,全市上下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围绕建设一流服务中心的目标,突出入驻、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四个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抓好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档升级,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在高位推进中不断得到加强,工作水平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为全市投资环境改善、行政效能提升、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政重视,齐抓共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工作得到高位推进。201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1—2次政务服务工作汇报,解决了机构、编制、办公用房等重大问题。市政府分管领导时常听取工作汇报,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及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2013年12月5 日,张市长带领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深入市“一局三中心一办”专题调研,作出了建设“昭通市民之家”等重大决策,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工作,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市法制、编制部门就服务窗口审批事项的流程再造、缩短审批时限等给予业务指导;市财政部门保证了必要的工作运行经费;市监察、市政府督查部门牵头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等工作;市人社部门就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作了明文规定;市政府绩效考核办从2014年起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纳入绩效管理主体考核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所有这些举措,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由于政务服务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产物,涉及面广,国家和省至今没有统一的模式和标准,市、县两级虽然在体制、职能职责等方面已相对统一,但整体工作还不够规范。针对这一现状,从2012年以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大对各县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先后有184人次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跟班学习。同时,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先后派出3批工作人员到省财政厅、住建厅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中心和大理州等地跟班学习培训。前几天,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孔贵华同志又亲自带队到昆明市、大理州考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地参观了两地政务服务中心,座谈了解中心运转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时常深入到县、乡、村开展实地调研,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进度。所有这些做法,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服务和交流指导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对内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知晓。如编印政务信息简报,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开展企业评议机关等活动;成立“昭通政务服务学会”,创办《昭通政务》学刊。另一方面,加大对外宣传,2011年和2013年分别成功举办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牌仪式和第二届云南省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邀请省纪委、省政府督查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州市的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省级驻昭新闻媒体参加。2012年还邀请省级有关信息技术专家两次到昭通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网络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内、外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工作氛围,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市政府把2013年确定为政务服务制度建设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涉及政务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月会制度、考勤制度、日巡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年终考核评比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出台和执行,有效地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服务态度明显好转,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3月,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受咨询12.3万人次,接件75.35万件、办结75.35万件,征收税款1.34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成功交易项目1057个,中标金额140.02亿元,节约政府性资金1.05亿元,国有资产增值0.36亿元;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累计接件296件,在办81件,按时办结215件,按时办结率99.53%,涉及投资总额339.05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112.88亿元,民间投资149.03亿元,备案资金77.14亿元;市96128政务专线平台,从移交至今年3月累计接电应答次数8712个,转接电话7229个,转接成功电话5596个,转接成功率89.11%,群众满意数5377个,满意率96%。
各县区政务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的咨询、接件、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乡镇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救助、民政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及户籍管理、金融信贷、司法服务等纳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总之,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政务服务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门好进、话好听、脸好看、事好办”的标准和要求,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得到了体现,阳光操作、依法办事的政务服务氛围在全市日渐浓厚。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诸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认识还有差距,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当前我市政务服务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到位、不平衡的问题。不适应,主要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跟上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个大形势的需要,对政务服务工作不积极研究、不主动过问,存在思路不新、方法不活、理念落伍、被动应付等问题。不到位,主要是一些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彻底、不坚决,一些单位怕丢权力,怕影响部门利益,怕增加工作负担,在机构设置上避重就轻,在事项进驻上明进暗不进,在业务办理上环节繁琐、程序复杂,存在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市与县、县与县之间工作进展不同步,标准差异大。等等这些,是制约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的“瓶颈”。
(二)硬件设施滞后,办公面积相对窄小。就市级而言,政务服务大厅和交易服务大厅合计仅有3380平方米,各县区两个服务大厅面积最多的鲁甸县1300平方米和镇雄县1100平方米,最少的威信县470平方米和绥江县300平方米,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面积基本都在100平方米以下。由于服务场所偏窄,在功能布局和入驻审批服务事项上受到了较大限制,有些公共服务事项即办件无法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有些交易服务大厅的开标厅和评标室共用,不符合规范操作。
(三)资金投入不足,队伍力量亟需加强。一是在投入上,县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虽然都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总量相对较小。预算最多的为盐津县60万元,水富县53万元,镇雄县40万元,预算最少的大关县仅5万元,其余县区都在10万元左右,只能满足最基本的工作运转,对信息化建设、职工学习培训、窗口工作绩效管理等方面都没有资金保障。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采取有一点给一点的办法维持最基本的运转。二是在队伍建设上,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现仅有行政编制7名,要承担不断增多的工作任务,显得力不从心。县区级编制更为紧张,有的县局领导班子至今尚未配齐,工作人员少的2—3名,多的也仅有5—6名。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全属兼职人员。与全省其他州市和县区相比,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在人员编制和资金投入上还显不足。
(四)制度建设滞后,规范管理有待强化。由于机构组建时间短,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新手多,都是在边学习边改进、边建章立制边规范完善。因此,制度不规范、不系统、可操作性不强普遍存在,在乡镇一级更显得滞后。同时由于国家和省都没有设置相应机构,对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没有作出统一的建设标准,比如服务大厅面积、功能布局、服务事项流程、着装、用语等等,导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建设过程和具体工作中各吹各打、五花八门。
四、下步打算
(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坚持应进必进,进必授权。一是要应进必进。凡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一律进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真正做到进入无条件、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二是要充分授权。各部门要授予窗口人员相应的工作权限,尤其要落实好窗口首席代表制度,明确相关权限和职责,并以正式文件形式确定。进驻单位主要领导要向窗口首席代表签发《授权委托书》,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授予其即办件即办权、承诺件督办权、联办件协调权、上报件初审权、退办件把关权、补办件核实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彻底解决好应进不进、进不授权、“体外循环”、工作不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三是要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不断探索在乡镇开展为民服务的有效形式,逐步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救助、民政福利、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及户籍管理、金融信贷、司法服务等纳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在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站,以代办、代理的方式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争取通过今、明两年的不懈努力,将政务工作真正延伸到最基层。
(二)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四项”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制度。对于相关部门在并联审批中出现的互为前置、影响项目审批进度的问题,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主动协调,靠前服务,采取同步审查、先行办理、后置补交等措施,加快审批速度,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打破常规,尽可能提前办结。二是加大网络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设备等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全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加大网上并联审批事项基本信息、审批进度、批复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对外发布力度,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积极开展网上资料传递、咨询、查询、审查等业务。加快建设投资项目集中审批视频会议系统,今年内实现省市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三级联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审批效率。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两年多来,整体运行良好,受到社会好评。今年要制定出台相关行业规则和交易制度,同时对一些项目仍然没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进行督查,对工作滞后、影响整体进度的,监察机关将对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是政务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充分挖掘内在潜力,切实保障政务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等日常办公需要。下步,市人民政府将建议县区适当增加各地政务服务工作经费预算,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人社部门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并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权限移转给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实行优秀工作人员指标单列;窗口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公共绩效管理范围;发改、工信、编制、法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政务政务服务中心快速健康发展;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部门进驻不到位、职能授权不充分和体外循环等问题严肃查处。
(五)启动建设“昭通市民之家”。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启动昭通市民之家建设。2014年4月14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孔贵华同志召集市区相关部门召开了昭通市民之家建设第一次推进会议,对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集、严格相关程序和纪律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当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社局和昭阳区政府将按照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加快各项工作进度,力争在今年7月完成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8月正式破土动工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民生民利、事关经济发展、事关改革大局。今后,市人民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抓好本次会议审议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昭通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