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陶天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2013年11月11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陶天蓉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对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整个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市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组织自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第二阶段,召开检查汇报会听取各承办部门汇报;第三阶段,到承办代表建议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11月11日,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集中听取了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等17个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随后,检查组深入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对这5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听取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最后,检查组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核定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类,并结合实际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处理代表建议提出意见、建议。
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总体情况
(一)代表提出建议情况。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83件,加上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13件,共96件;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件,共计97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类的35件,占建议总数的36.08%;涉及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17件,占建议总数的17.53%;涉及城建环保工作方面的14件,占建议总数的14.43%;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13.4%;涉及法制工作方面的4件,占建议总数的4.13%;涉及民宗外事工作方面的1件,占建议总数的1.03%;涉及其他工作方面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13.4%。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97件建议中,除2件直接交市委编办办理外,其余95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又根据建议内容,将承办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含1个垂直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以及昭阳区人民政府、盐津县人民政府。其中承办数量较多的是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5个部门,共49件,占建议总数的50.5%。最多的为市交通运输局,计24件,占建议总数的24.74%。截至检查时,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经检查组核定,办理结果分类情况为:A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5件,占56.7%;B类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4件,占24.7%;C类即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在以后逐步解决的16件,占16.5%;D类即所提问题需要下级部门办理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2件,占2.1%。
通过同市人民政府协商,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8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从检查的情况看,这8件重点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解决。检查组核定为A类4件、B类4件。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类,是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分类,主要反映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程度,并不完全等同于办理质量。列为A类的,当然离不开承办部门的认真负责和积极努力,但也同具备一定的政策、项目支持等客观条件有一定关系。列为B类、C类甚至D类的,并不完全是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不是承办部门没有认真办理,而是受制于政策规定、项目资金等客观条件的制约。
(三)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从检查情况看,2013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认识提高,责任明确,工作主动,各承办部门重视办理质量,工作严谨细致,办理规范有序,落实率和面商率较高,代表评价较高,办理实效不断提高。
1. 领导重视,代表建议办理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建议认识有所提高,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身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作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真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从部署安排到最后办理完毕答复代表都始终坚持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抓,形成了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的良好局面,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 制度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程序不断规范。
各承办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按照“十步工作法”办理程序,不断建立健全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的交办、签收、面商、督办、审核、处理、存档等制度,还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抓落实的岗位责任制度及沟通协调机制,保障了代表建议办理有领导、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交有依据、查有专人、办有结果、结有回音,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3. 强化面商,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不断提高。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面商率较以往有明显提高,各承办单位主动到代表所在单位面商、请代表到本单位面商,辅之以电话商谈形式,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想法和要求,与代表协商解决思路和办法。如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代表所在地与代表座谈面商;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人员利用出差等机会,主动与代表进行面商,对个别原先因难以约定面商采取电话联系方式进行过商谈的代表,也千方百计再次约定面商。通过积极与代表进行面商,各承办单位了解了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明确了办理重点,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
4. 严肃认真,代表建议办理催办、督办工作不断强化。
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一是对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二是继续将建议办理进行催办、督办的责任分解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与各委(室)职能工作相结合,并列入常委会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落实跟踪力度,凡代表对答复表示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再次答复,代表对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必须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再重新办理。今年还采取了一项新措施,即对每件建议的办理结果,除由承办单位自行征求提出建议代表是否满意的答复外,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还制作了《昭通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送到代表个人,另行征求提出建议的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意见和评价;四是常委会分工联系领导带队对办理“大户”进行督办,对部分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切实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
5. 探索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创新。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都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制作了代表建议督办手册,分发给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代表建议办理承办部门和代表本人,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与各承办部门及督办部门的联系互动,建议办理答复完毕后,还制作了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送到每个代表手中,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意见和评价另行征询代表的意见;市人社局建立了内部专门科室督办机制和办理工作人员培训机制,始终坚持先培训后办理的程序,始终坚持办理中内部督办科室的全程督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市教育局创新建议档案管理机制,从建议交办初期的政府发文、代表建议原件,到办理过程中内部文件、办理制度,再到办理完成答复代表的正式文件都统一装订成册,不断规范代表建议档案管理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了新台阶。
三、存在问题
201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承办部门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最大限度地尽到主观努力;二是同代表面商仍然不够,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面商率有所提高,但仍有一部分是通过电话商谈代替面商;三是部分承办单位答复行文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答复比较空泛,未接触代表所提的实际问题,措施办法也不够具体;四是代表建议涉及2个及以上承办部门时,相关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
市人民政府尤其是代表建议具体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口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督办,加强与各承办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督促办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承办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各承办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内部督办力度,形成内部督办机制,不断提高办理效率。
(三)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规范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面商,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面商率,提高代表建议行文答复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续办续复工作,建立建议办理台账,对未办结的代表建议,要认真梳理检查,继续办理答复代表,切实做到善始善终。
(四)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开门办理、现场办理、联合办理的力度,要坚持先调研、先协商、后办理、再答复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宽办理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立足于出实招、办实事,不推诿扯皮、不敷衍了事,要主动加强与协办部门的联系沟通,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市人民政府及其各承办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建议办理人员的培训机制,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