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傅再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以来,各位代表从昭通市实际出发,通过认真调研、分析,提出科学性的建议共计97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95件,占代表所提建议总数的98%。其中:财政经济类35件、教科文卫类17件、城建环保类14件、农业农村类13件、法制类4件、民族宗教类1件、其他方面11件,涉及具体承办部门28个。从办理情况看,95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间之内答复完毕,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与代表进行了面商。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征询表”全部收齐,无不满意件,保持了时限率、面商率、满意率“3个100%”。从办理结果来看,分为以下4类:
(一)所涉及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
此类建议共53件,占承办总数的56.7%。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首先要着力解决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解决好代表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例如代表所提《关于鲁甸县梭山镇黑寨村雨角自然村集中修建80套房屋集中安置农户的建议》,该建议经过具体承办单位市住建局的深入调研后,提出如果从农民群众生产耕作的实际出发,集中建房不但不能给群众带来实惠,反而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不便,且2012年全市的村庄规划已经完成,农村建房应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但为了切实解决代表所提问题,市住建局通过积极争取,已安排80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指标到鲁甸县梭山镇黑寨村雨角自然村,满足群众需求。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
此类建议共24件,占承办总数的24.7%。由于受财力、规划等因素制约,部分代表所提建议在短期内难以解决或难以全部解决。对此,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将该类建议所提问题纳入规划,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例如代表所提《关于将巧家县包谷垴至燕麦沟公路列入2013年通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的建议》。巧家县包谷垴至燕麦沟公路全长27.4公里,途经7个行政村,涉及群众达4千余户2万余人,如项目实施将极大的改善当地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有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包谷垴至燕麦沟公路已经列入交通运输部支持的通行政村公路硬化项目库。但农村公路计划是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实施,巧家县政府未将该项目列入2013年实施计划。代表提出建议时,2013年项目建设计划已经上报审核。按照相关要求,项目经审核下达计划后不得调整实施。为此,该建议具体承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已与巧家县政府进行商洽,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已安排好建设时序,代表对办理结果十分满意。
(三)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
此类建议共16件,占承办总数的16.5%。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部分代表所提建议暂时难以解决。对此市人民政府要求具体承办部门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理解。例如代表所提《关于新建盐津县牛寨乡野猪湾小二型水库的建议》。昭通市已于2013年4月开展了《昭通市小型水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野猪湾水库已经列入该专项规划。但由于该专项规划还未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复,中央、省级部门还没有专项资金启动实施该规划,且市级资金均用于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配套,再无其他资金可用,故新建野猪湾小二型水库还面临许多具体困难,不可能一蹴而就。市直相关部门将加大向上级的请示汇报力度、积极争取支持,以期早日启动该水库建设。
(四)超越权限需向上级反映的建议
此类建议共2件,占承办总数2.1%。例如代表所提《关于硬化水富县两碗镇三三公路的建议》。三三公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支持的行政村公路硬化项目库,并且已于2012年下达13.1公里建设计划。但由于国家确定的通村硬化补助标准为每公里2.5万元,与实际造价存在较大差距,且市、县财力有限,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建设标准低、建设进度缓慢等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共性问题,市委、市政府曾多次向省级相关部门反映,具体承办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反映,请求国家、省提高补助标准。
另外,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共同研究,从95件建议中筛选出8件亟待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且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初列为重点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亲自牵头领办,交由有关单位重点研究办理,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办,促进落实。
二、主要做法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倾听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实实在在解决其所反映的问题,既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促进政府工作开展的重要推手。市政府历来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交办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的办理任务并细化工作责任,重点做到以下“四个更加”:
(一)强化领导,办理态度更加主动
张纪华市长多次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把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切实办出成效。何刚常务副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委托对口联系、协调工作的副秘书长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办理建议;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要求,把办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迅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明确办理进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落实专人抓承办”的四级办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办理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机制,办理过程更加规范
印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着力在“提高认识、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上下功夫。一是按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严格办理。要求每一件建议都要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规程。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工作规程。三是强化调研机制。为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要着重抓好建议反映问题的调研,将建议办理与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四是强化沟通机制。要求做到“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见面沟通,办结后再次沟通。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主动上门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代表面对面的沟通,真正做到 “请进来、走出去”,切实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三)强化督查,办理结果更加务实
一是坚持把督办检查落实到办理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在督查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原由的不放过;对代表反馈表示不满意的不放过。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市政府办通过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和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解决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按常规对承办单位采取不定期地联系、指导、催办等方式外,市政府办还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对市直部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对办理质量差、办理进展缓慢的单位在会上进行了通报,要求其限期完成,确保建议的时限率、满意率和面商率。二是将滚动办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问效。专门发出通知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进行清理,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认真开展滚动办理,变“一次性办理”为“跟踪问效式办理”,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创新方法,办理工作更加透明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机制。将办理工作与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相结合,通过进一步细化绩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按照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制度建立情况,面商率、时限率、满意率和办理率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使各承办单位肩上既有动力、又有压力。二是全面建立和推行“三公开”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情况,包括办理内容、办理期限及答复意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实行网上公开办理,使办理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从一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反馈情况看,代表们对办理情况总体是满意的,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同,但也要清晰的认识到与新形势的发展和代表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续办、续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截止日前突击办理和“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单位之间相互协调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对综合性的建议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不主动、协办单位配合不及时的情况。三是建议办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承办人员不注重业务学习,虽然政府相关文件已对办理程序、答复格式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不规范的情况仍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办理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二)进一步细化办理职责
我们将要求具体承办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齐检查落实,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职能明确的,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由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要坚持“谁牵头、谁主办”,由牵头部门牵头办理;对代表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指定谁、谁主办”,按要求做好接收办理等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规范办理
一是积极探索办理人员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具体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十步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对交办、签收、办理、面商、答复等环节进一步细化明确。三是不断规范痕迹资料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一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对协办单位的考核探索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五是加强跟踪问效机制,继续做好滚动办理工作,对未办结的建议认真梳理检查,建立台账,继续办理答复,以促进建议落实率的提高。
(四)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系
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的联系,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协调、共同研究、共同解决。同时,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要坚持办前主动联系代表,及时掌握代表意图,充分征求意见,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要坚持办中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及时展开承办工作调研,准确掌握实际情况,提高办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坚持办后主动答复代表,及时通报办理工作情况,积极回应代表关注的事项,真正做到“请进来、走出去”,使办理工作真正受代表监督、让代表满意。
附件: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出台特殊政策促进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
该建议由王德元等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张纪华市长亲自领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A。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我市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十一五”以来,相继制定出台和落实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人才发展所需的各种软硬环境正不断优化,制度正逐步健全,人才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自2002年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制度以来,我市共公开招聘2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市、县、乡工作,有效缓解了人才总量不足问题。但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较大、文化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工作环境相对较差、人才引进特别是高端特殊人才引进较难等因素仍然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针对代表所提建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政策、明确目标,着力完善工作制度体系。2011年,我市出台《昭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发展目标。2011年4月23日,昭通二届市委第54次常委会议明确同意设立昭通市人才工作发展专项基金,每年划拨100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工作。2012年5月,我市制定《实施“兴昭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方案》,决定从2012年开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造就100名知名人才、1000名规模以上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10000名高技能人才、10万名专业技术人才和100万名农村技能人才。2013年,市委、市政府着手制定《昭通市关于培养引进产业建设人才的意见》,现正在征求意见,近期即将出台;二是畅通渠道、拓宽视野,加大紧缺性人才和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我市自2005年开始就实施了教育、卫生、计生、广电紧缺专业人才的特殊招聘,平均每年招聘上述四类紧缺专业技术人才700名左右,8年共计招聘5605名。另外,我市自2012年开始,凡是报考乡镇农、林、水岗位的本科毕业生生,采取免笔试、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今年紧缺优秀人才的招聘范围还扩大到了有实际需求的相关部门;三是打造平台、营造环境,积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对硕士研究生直接进行考核录用,截止目前从外地引进硕士研究生36人。按照省要求,积极开展“国贴”“省贴”、“省突”、“省科技兴乡”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今年已推荐6名同志到省人社厅评选“省贴”,推荐评选“省科技兴乡贡献奖”34人。根据《昭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市委、市政府设立了“兴昭人才奖”,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四是整合力量、多措并举,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和广度。市委、市政府每年通过不同方式、不同渠道、不同手段加大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在现有开展的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知识更新工程、脱产学习、大学联办硕士研究生班、引智工程等模式的基础上,还鼓励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短期培训。
二、关于在昭通实施区域性电价方案的建议
该建议由马永升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何刚常务副市长领办,市发改委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B。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昭通电力资源十分丰富,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三座水电站,总装机超过3400万千瓦;市内还有建成和在建的中小水电装机220万千瓦,建成和筹建的火电装机480万千瓦。为此,昭通一直争取区域性电价政策,以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推动全市工业跨越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2年9月20日,云南省物价局以《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昭通市区域电价方案的批复》对昭通市实行区域电价问题进行了批复,2012年9月27日,昭通市发改委向各县区及昭通供电局转发了该批复,并要求供电企业对昭阳区、鲁甸县、彝良县、水富县4个省级工业园区内的全部工业企业和市内9家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用电实行该政策,但云南电网公司没有执行。市委、市政府多次与云南电网公司协调,又专程到国家发改委进行反映,请求敦促南方电网云南公司执行昭通区域性电价政策。具体承办部门市发改委针对此事专门向代表进行了解释,获得了代表的理解。
三、关于解决贫困山区村组不通公路问题的建议
该建议由曾家才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孔贵华副市长领办,市交通运输局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A。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2009年,昭通对全市通自然村公路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和规划,全市有12917个自然村,其中有8090个已通公路,有4827个未通公路。据此,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未通公路情况规划了3.8万公里村组公路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同时在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中,又规划上报了3.6万公里村组公路和2729万平方米村内道路硬化,尚待批复。村组公路是连接国、省、县、乡、村道与人民群众出行息息相关的道路,对当地人民群众来讲比国省道更为关注和重要,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物资进村入户均依赖于村组公路,具有重大的建设意义。目前昭通市正积极整合财政“一事一议”资金、新农村建设或其他扶贫资金逐步对贫困山区村组公路进行建设。
四、关于建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生产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由付春苹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余扬举副市长领办,市水利局主办、农业局协办。办理结果为B。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历来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昭通市特殊的地形地势决定了实施“五小水利”建设,可以切实解决山区、半山区群众的饮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兴水强滇”战略决定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昭通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筹措方案》,明确了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力度。不断拓宽筹资渠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今年年初以来,市、县两级财政切实加大水利投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5亿元,与此同时全市整合土地出让总收入中计提专项水利资金、城市建设维护税、水利工程建安营业税、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多重渠道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平台,整合现代烟草农业、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涉水项目资金2.14亿元集中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同时,加大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坚持把政府财政补助与农民投资投劳挂钩,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着手,通过“一事一议”,政府补助2.49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上半年,群众集资和投劳折资达2.25亿元,有效解决了建设资金短缺、投工投劳不足的问题。另外,为适应当前水利大发展的需要,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昭通市计划以预期水资源费收益权为质押统一向银行贷款5亿元,专项用于水利市级配套投入。
五、关于落实社区干部“五险一金”的建议
该建议由高廷惠等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成联远副市长领办,市民政局主办、人社局协办。办理结果为B。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在2008年召开的全市基层自治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昭发〔2009〕2号),对提高村社干部薪酬、福利待遇及加强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按照该文件规定,到2011年,村主任基本补贴要达到1200元,居委会主任基本补贴要达到1500元,并享受养老保险等政策待遇。目前,除昭阳区外,其余各县均已落实到位。另外,按照该文件规定,对无固定收入的离任老村(居)干部,按其从事的工作年限,可采取从集体经济收入中适当补贴的办法,每月给予生活补助,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统筹。目前,各县区已开始执行这一规定,但标准不一。2013年,市民政局组织力量到各县区重点对村社干部薪酬、退职、离职以及如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问题开展了调研,现已经形成《关于加强全市村和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初稿,待征求各方意见后,将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
六、关于请求市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农转城配套政策的建议
该建议由谭培祥等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王宇副市长领办,市人力资源办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A。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关于农转城任务“行政性”摊派的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意见》(云政发〔2011〕188号)文件明确规定,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划、循序渐进;以人为本,自愿有偿;综合配套、统筹推进;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根据以上原则,省、市对农转城工作都只下达计划性指导任务,目的是便于指导基层工作,群众是否转户实行自愿。关于完善细化配套政策的问题:市政府于2012年3月29日正式出台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2〕40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昭政办发〔2012〕17号),同时,公安、教育、人社、住建等10个相关部门已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但由于内容过于宏观、操作性不强,今年已重新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结合昭通实际,抓紧修订出台部门实施细则,现已有城建部门、公安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其他部门实施细则正在修订中。
七、关于加大少数民族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
该建议由杨泽群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杨桂红副市长领办,市教育局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A。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关于建立全市少数民族助学基金,用于帮扶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高中生、中专生、大学生完成学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及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普通高中生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职业高中、中专学生除免除学费外,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关于大学生问题:一是 1999 年开始实行由银行提供资金、财政给予50% 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二是 2002 年出台了国家奖学金制度,2004年出台了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主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本专科生,额度为每人每年 4000 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每年资助 53.3 万名学生。同时,各省参照中央的办法设立各地政府助学奖学金。三是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教育部两家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广泛募集海内外社会各界对教育发展的捐赠和赞助,重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等。通过上述措施,初步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 ”有机结合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上述各项资助政策,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倾斜。关于在教育部门设立民族教育科室或安排专人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问题:市教育局已经设有专门的民族教育科,专门管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根据各县区教育局公务员职数比较少的现状,市教育局将下文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在教育股安排专门人员管理民族教育事业。
八、关于对我市中小型水库水质进行常态化监测的建议
该建议由周兴友代表提出,市人民政府郎学超副市长领办,市环保局具体承办。办理结果为B。主要答复内容如下:
目前,我市环境保护部门已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普查工作,形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现有监测能力,实现了每月或每季度监测一次的工作格局,监测点主要设置在具有城镇集中供水功能的大中小型水库,监测结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确保饮水安全。但由于缺乏监测资金和监测人员,目前仅有农业灌溉和非集中式饮用水功能的水库,没有纳入常态化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