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常委会上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 张孝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2008年12月上旬,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张孝荣为副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检查工作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各承办部门先进行自查,12月中旬进行检查,12月8日检查组在市人民政府会议室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承办代表建议的23个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于12月8日至12月12日重点检查了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煤炭工业局、市移民局、市农业局、市经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8个部门承办的46件建议(占建议总数的58%)。检查采取听取承办部门逐件办理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卷宗文件资料;与承办部门交换意见,提出今后工作建议等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中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情况;二是依法办理、按时回复代表的情况;三是征求代表意见和满意程度的情况;四是办理建议的制度建设情况;五是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六是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在承办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检查组对8个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表示满意,并就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代表所提建议情况。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件,建议79件(其中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25件),涉及财政经济类的21件,占建议总数的26.5%;涉及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19件,占建议总数的24%;涉及城建环资工作方面的7件,占建议总数的8.8%;涉及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22件,占建议总数的27.8%;涉及民宗外侨工作方面的2件,占建议总数的2.5%;其他工作方面8件,占建议总数的10%;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79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办理的议案1件。这些建议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到我市各个方面的工作,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当家作主的精神,表达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后,非常重视,根据79件建议的内容,交由23个承办部门负责办理,并要求承办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通过检查,这79件建议,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办复率为100%。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8件,占60.76 %,比上年提高了42.6%;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件,占25.31%,比上年下降了30%;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在以后逐步解决的10 件,占12.66%。比上年下降了9.64%,;所提问题需要下级有关部门办理或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1件,占1.27%,比上年下降了3%。
另外,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一件,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研究办理,现已办理完毕。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特点
从对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八个部门的检查情况看,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是:市人民政府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规范,措施有力,重抓落实,注重面商率、满意率,续办续复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办理质量有很大的提高。人大常委会强化督办工作,各委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重答复到重落实的转变,代表普遍比较满意。
(一) 市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
工作。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市人民政府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在将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列入问责内容的同时,市长王敏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建议,分管此项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张纪华同志经常了解承办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对每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政府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切入点,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来认识,成立了办理代表建议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督责、其它领导和承办科室履责的办理工作格局。做到任务明确,各尽其责,规范办理。市发改委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解到相关职能科室后,在每月召开的办公例会上,分管领导均要求各科室对办理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办理中严把“三关”,即承办关、审核关、签发关,强化督办机制,确保办理质量。
2、措施有力,重抓落实。
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遵循“注重实效,立足解决问题”的办理原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综合协调作用,督办指导作用。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中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不认真组织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办,或重形式、轻落实的实行行政问责。要求承办部门认真开展续办续复工作,不超时办理,不闭门造车,不敷衍了事,不信口开河,不失信于民。市财政局承办科室负责人与局长签定了办理承诺书,对建议办理工作未能完成的科室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了解代表对建议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都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弄清问题实质,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在办理中涉及到多部门的,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办理。承办部门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办理的答复都按《规定》要求由领导审核签发正式公文,并附征求意见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了代表。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使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去年相比,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建议所占比重有大幅度上升,建议的落实率明显提高。交通问题一直是代表关注的焦点,市交通局接到代表建议后,非常重视,认真落实,交通局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并与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0件建议都得到较好落实。教育事业涉及千家万户,一直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市教育局想尽办法,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落实,今年的9件建议,已经办理和正在办理的8件,办理工作,基本实现了从答复向落实的转变。
3、制度健全,注重面商。
为规范办理程序,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建立了建议办理 工作交办制度、签收制度、复文审核制度、面商制度、督察制度和存档制度,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做到每个交办件不错办、不漏办。定承办人员、定落实措施、定办结时间、定办理标准,办理工作责任制比较落实。
今年大多数承办部门均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面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一部分承办部门还坚持了“办前联系、办中征求意见、办后跟踪回访”的制度。市农业局主要领导针对难度较大的建议,亲自与代表共同研究,形成共识,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二)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督查、督办方式,切实加强
跟踪问效。
1、突出重点,实地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常委会的重点工作来抓,突出重点,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刚结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安排,选联工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代表建议中筛选9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牵头领办,由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办理情况。在督办重点建议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每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抓住重点,到现场实地察看,征求群众意见,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
2、表彰先进,认真交办。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刚结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及时研究部署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交办会上,副主任皮永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会议既对上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总结,又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事局6家单位和10个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还向承办部门提出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要求,要求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落实上下功夫,针对办理时限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继续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选联工委还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承办部门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参与承办部门与代表的面商座谈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具体指导。
3、创新方法,跟踪督办。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积极探
索,创新方式,强化建立互动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2008年10月8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要求市人民政府增加村卫生室建设资金投入的建议;关于加快昭通市北部片区竹产业发展的议案(转建议);关于加快农村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的议案(转建议);关于提高计生宣传员待遇等。视察组在集中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6个承办部门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昭阳区、巧家县、永善县的部分乡村、视察了龙头企业,沿江公路建设,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在向市人民政府统一反馈视察意见的同时,对几个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还逐个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书面反馈意见。针对代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在10月16日的反馈会上,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和续办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滚动办理的长效机制。大多数承办部门积极落实滚动办理制度,去年办理中列为B类的建议,大部分已经办理完毕。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达到了 “办复率百分之百”、“时限率百分之百”“与代表面商率百分之百” 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落实率有了新的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办理代表建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办理工作的力度、措施仍需加强;二是代表建议办理的主办、协办单位的安排不够科学,职责不够明晰;三是个别承办部门与代表联系、沟通,与代表零距离面商仍做得不够,未深入县区进行调研和面商,回访不到位;四是对代表建议深入研究不够,需向上级反映的问题力度不大,有的办理后又没有再次向代表答复,代表建议办理后的续复工作仍然不够;五是办理代表建议创新思路、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强化宪法意识,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利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基础,是法制社会中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当家作主的精神,表达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办理好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市人民政府依法应尽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应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是主动送上门来的社情民意,是花钱买不到的金点子,是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和推动工作,提高办事效率的促进剂,视为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代表建议要做到优先解决,认真办理,务求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程序。建议市人民政府从规范和统一办理代表建议程序着手,推广办理代表建议“十步工作法”即:一是认真阅读建议;二是全面分析情况;三是提出初步方案;四是主动联系代表;五是确定正式方案;六是抓好办理落实;七是邀请代表座谈;八是开展查漏补缺;九是正式做出答复;十是续办续复。
(三)科学划分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代表所提的建议有的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有些建议一个部门可以解决,有些建议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交叉,对于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代表建议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清主办单位及主办人、协办单位及协办人,注重主办和协办单位安排的科学性,通过召开代表与承办部门的座谈会、各承办部门之间的协调会、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及人员现场勘察等形式,集中力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代表建议面商工作,坚持续办、续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逐件回访:办前应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在办中走访代表商讨解决办法、办后走访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密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坚持采取小型座谈、登门拜访、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与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努力做到与代表面商,了解意图,使建议办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在短期内办结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承办部门向上反映、争取、协调解决,办理答复后需要继续办理落实的,要抓紧办理落实,并及时进行续复。
(五)继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在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中,市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继续加大向上级反映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承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指导、强化督办力度,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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