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代表工作 >议案建议

关于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7553

——2006年1月5日在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德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请予审议。

在2005年2月下旬召开的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威信县代表团乔建民等15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氏宗祠急需采取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并开发利用”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作为议案办理。大会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交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进行研究,依法提出是否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受理此议案后,立即开展工作,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料,实地察看了龙氏宗祠,并召开了市政府办、发改委、文体局、民宗局、建设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同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龙云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龙氏宗祠(龙云故居)是近代祠堂和家宅建筑的优秀代表作,是研究近代宗法制度、祠堂建筑和云南民风民俗的重要实物例证。2003年龙云故居(龙氏宗祠)被列为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2004年我市又积极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同意,报国务院待批。因此,保护和开发龙氏宗祠是一件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好事,大实事。目前,龙氏宗祠因年久失修,地震破坏,已墙倾柱斜、檐塌顶漏,垮塌情况十分严重。如果在明年雨季来临前还不能开工修缮,龙氏宗祠将损毁更加严重,加大以后的修缮和保护难度,增加资金投入。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对龙氏宗祠进行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十分必要。因此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就此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专题作了汇报,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建议将此议案的办理列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2005年4月2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将乔建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氏宗祠急需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议案作为重大事项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十一五”建设规划,并制订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强化管理,于2005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这一决定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签阅办理意见,分管领导直接协调督办,并将办理议案的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组建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调查研究,恪尽职守。为了达到修旧复旧的效果,想方设法筹措经费30万元,委托省考古研究所和大理国光古建园林公司对龙氏宗祠进行认真勘查,并于5月底初步完成测绘、维修及施工方案。6月7日,市文体局又召开市、区相关部门和昭通文史专家参加的龙氏宗祠维修方案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初设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7月底,制作完成了《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云故居勘察报告修缮工程经费预算书》、《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云故居实测图》、《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云故居修缮施工图》、《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云故居恢复工程经费预算书》。经概算,对祠堂、宅院进行修缮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需要总投资1500万元。此外,市文体局还委托市建筑设计院对龙氏宗祠的修缮进行可行性研究,于8月底完成了《龙云故居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龙氏宗祠维修项目可行。在修缮方案设计完成后,市文体局及时就龙云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计划向省文物局请示,省文物局以云文物〔2005〕44号文批复,原则同意龙云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计划,后又以云文物〔2005〕62号文批复,原则同意龙云故居维修方案。在完成修缮方案和有关报告的基础上,市文体局向市发改委呈报了《云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云故居修缮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委于2005年10月11日以昭市发改社会〔2005〕198号文作了批复,同意龙云故居修缮工程项目建议书。市人民政府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05年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对市人民政府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对龙氏宗祠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市人民政府对龙氏宗祠抢救性保护工作已做大量卓有成效的前期工作,所制订的龙氏宗祠维修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昭通实际,是积极可行的,它将对推进昭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以及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经征求提出议案的代表意见,大家对上一阶段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将进一步加大对龙氏宗祠抢救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工作,督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修缮和开发利用方案,并将其列入“十一五”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尽量争取上级支持,将修缮维护主体工程经费列入2006至2008年市(区)财政预算,尽快动工,在三年内完成修缮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使龙氏宗祠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得到真正落实,为昭通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文化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