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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 狠抓落实 举全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

来源:水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冯学前 雷跃林 发布时间:2014.08.25 阅读:8491

——记水富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近年来,水富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三个加强”,把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突破口,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质量一年比一年好,落实率一年比一年高。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出台了《中共水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对人大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县委书记均强调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职,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自觉、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全力抓好办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滚动办理,解决不了的,要取得代表谅解。县委还将办理代表建议实行“双纳入”和“两考核”,由县委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双纳入”,即县委将各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委组织部将各单位负责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两考核”,即对承办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二、加强督办,提高质量

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监督重点,跟踪办理进度,督促结果落实。一是制定制度。制定了《水富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和《水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试行办法》,明确了办理工作时限、程序、要求等。二是重点交办。每年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建议交县人民政府办理,并筛选出45件带有全局性或代表性的民生建议,作为重点建议由县政府领导领办,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提出具体的办理要求。三是督促指导办理。由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促指导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工委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和具体承办单位一道与代表面商,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确保建议的办理时效和满意度。承办单位对能够办理的及时办理,对不能办理的认真解答,面商率达100%。建议办理结束后,发放调查表,全方位了解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如有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必须重办。在办理过程中,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工委经常深入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一些难度大,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议落到实处。四是会议审议。每年7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都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项报告,会后印发审议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后几个月继续完善办理工作。年底,组织代表对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视察,从2009年起将县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项报告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向大会报告。五是深入基层,重点检查督办。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工委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建议办理情况时,特别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列入重点解决范围。如太平乡盐井村10多年未维修的白水坡堰沟破损和渗漏严重,长期影响到7个村民小组近600亩农田的灌溉,经常引发矛盾纠纷,由于维修该工程所需的10多万资金无法筹措,所以迟迟没有得到解决。代表提出维修白水坡堰沟渗漏的建议后,常委会主任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筹措资金15.8万元,动员群众投工投劳,修缮了白水坡堰沟,解决了村民小组的生产生活用水。六是完善激励机制。适时召开现场会议,交流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对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督促后进单位。每年评选出一批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彰。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表彰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16个,极大地调动了承办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多种形式的督办,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8%以上。

三、加强承办,注重实效

县政府及其承办部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当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来抓,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机制。一是县长亲阅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对重点建议集体研究,制定方案,亲自领办,其他建议按县政府分工,交由副县长及分管部门办理。各承办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办理,确保办理工作有领导管,有人具体抓。2008年,县人大代表提出了“在坝尾槽移民安置点尽快开通天然气”的建议,县政府及时交付相关部门办理。同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代表建议落实情况时,发现该建议尚未得到落实,原因是输气管道要经过向家坝水电站施工区,影响施工区整体规划,需要对天然气管道线路进行调整而没有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后,县长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措施,并与三峡集团公司向家坝建设部协商,明确了管道线路走向,工程顺利实施,使坝尾槽移民安置点200多户用上了天然气,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文稿在送达代表之前,由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把关,送分管副县长审阅,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结的,提出意见并督促其加快办理进度,对敷衍搪塞、答复模棱两可或答复文稿不规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并限期重办。县政府在办理工作中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交换意见,及时召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会议,确保工作按期圆满完成。三是各承办部门把与代表联系沟通和回访代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具体体现,采取“办前走访、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的方式,主动征求代表意见。在办理中坚持做到“三主动”,即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中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过程,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互动,办结后及时向代表报告,了解他们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规划修建高滩安置点生活垃圾池的建议时,多次与所提建议代表进行面商,对垃圾池的设置和清运方式进行沟通,最终使该建议圆满落实。

水富县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至2012年,代表提建议700余件,办结率从2008年的56%提高到2012年的66.86%,极大地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和代表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进一步提高。

水富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之所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近年来,水富县在代表建议办理中,通过建立并实施统一交办、分级负责、分层次督办和答复反馈等相关制度,使得办理责任和任务落到了实处。二是在代表参与办理上有新突破,形成了整体合力。形成相关部门办理前和人大代表会商,办理中与人大代表沟通,办结后向人大代表反馈的面对面办理机制,把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产生双向互动的良好效果,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在指导协调上有突破,提高了办理的效率和水平。实行协同配合制,明确牵头承办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四是在督办工作上有新突破,维护了群众利益。对代表建议通过视察、工作检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强力督办,推动一系列基础工程建设和重大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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