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在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绍雄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昭通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稳定、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的五年,也是全市人民民主稳步前行、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过去五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发展民主中维护民生民利,在法治建设中促进社会和谐,在创新规范中谋求工作实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昭通富民强市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面对地震、干旱、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和昭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常委会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五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7个,对25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预决算审查,加强法律监督,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监督方式不断创新,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所增强。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坚持年中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同时,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报告,高度关注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和园区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等发展情况,强化对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建设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着力推动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六大战略”的贯彻实施,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改善,紧紧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企业职工养老、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监督,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听取和审议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有关问题。常委会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建设,配合环保世纪行组委持续深入开展“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两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进行视察,就渔洞水库保护、中心城市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听取报告,进行深入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促进生态昭通、美丽昭通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法治昭通建设,切实加强对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报告,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监所检察、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报告,促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外,常委会还开展了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与当地群众利益关系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信访工作、“六五”和“七五”普法等报告,保障基层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权利。
(二)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先后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和跟踪督查,在市人民政府的努力下,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和动植物疫病防控等监管体系已基本形成;饮用水污染、工业企业水污染、城镇水污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水环境质量正逐步好转,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又对环境保护法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政府汇报与召开座谈会、全面检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协调配合,周密组织实施。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和开展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审议,就环保规划编制实施、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保护昭通的绿水青山和蓝天白云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常委会还就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文物保护法、拍卖法、禁毒法、政府采购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切实维护有关群体合法权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三)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着力推动预算的科学编制,加强对预算初步方案和草案的会前审查,认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预算理念,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常委会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每年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基础上,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求有关部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实效。对审计中反复出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抓手。常委会十分重视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备案审查,按照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共登记备案、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1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组建工作班子,整合工作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着力提高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五)创新监督工作组织方式。常委会认真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总结监督经验,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深度,提升监督水平,不断推进监督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一是实现行使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结合。在对渔洞水库保护、城市环境治理、教育事业发展等工作开展监督的基础上,相继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昭通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职教中心建设等决定,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实现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先后对常委会任命的2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评议,推进干部选举、任命和监督的一体化,增强了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勤政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实现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连续几年就渔洞水库保护、城市环境治理、民族地区发展、公路建设管理、扶(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跟踪督促,紧盯研究处理结果反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实现听取审议报告与专题询问相结合。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专题询问常态化机制,在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食品安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把调研与审议、审议与询问、询问与整改结合起来,深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增强“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意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既发挥了各种监督方式的优势,又形成了监督合力,增强了监督实效,成为本届人大监督工作的一大特点。
二、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办法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筹备和召集历次人代会。常委会依法及时作出召开各次市人代会会议的决定,精心组织实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依法提出各次人代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会议议程等草案,对拟提交大会的相关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和讨论。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代表会前视察,为代表会议期间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作准备。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昭通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做好出席全省人代会昭通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市三届人大各次会议主席团共交付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5件,各专工委认真审议代表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并经常委会会议审议,五年来共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5件,办结率达100%。加强建议办理工作,五年来共办理建议409件,其中36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落实承办单位办理责任制,通过“重点督办、审议督办、评议督办、跟踪督办”等措施,代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有了新的提高,一批有关交通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得到较好解决。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发挥代表在建议督办中的作用,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对提出优秀议案建议的代表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持续开展“走访百名人大代表”活动,密切与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全市万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促发展”活动,更好更快更广地反映了群众诉求。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强化学习培训,搭建活动平台,加强履职宣传,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和旁听法院各类案件庭审,代表的履职途径更加顺畅、内容更加丰富、发挥作用更加全面。
(四)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会同市委有关部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举办培训、答复请示等形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加强对重要情况和工作的协调处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代表顺利产生,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统筹推进常委会其他工作
常委会在做好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代表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其他日常重要工作。
(一)科学行使立法权。抓住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有利契机,超前谋划,积极准备,争取支持,使昭通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确保人大在立法全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启动了《昭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制定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要求,根据全市开展“四城同创”活动需要,先行先试,突出特色,审议了《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为全市深入推进“四城同创”、规范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审议、任后表态发言及宪法宣誓等制度。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0人次,其中任命279人次,接受辞职、免职共151人次,为加强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过去五年,常委会就财政预决算、扶贫发展基金、撤县设区、政府驻地迁移等共作出决议决定66项。这些决议决定坚持了依法行使决定权与推进国家战略举措实施相结合,与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相结合,与推进监督等重要工作相结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加强对来信、来访件的交办和督办,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977人次,转交办群众来信1537件,督促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就重要工作充分听取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就重点议题共同开展监督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密切关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级人大在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和工作经费落实等方面问题的解决,全市人大工作呈现出蓬勃生机。着眼于适应新形势下人大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开展了涉及县乡人大依法履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成果,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与时俱进。
四、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制度等各项建设,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中心组学习、主任会议学习、机关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办法,与国内知名大学联合举办人大领导干部研修班,邀请专家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等系列活动,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经验,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直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市委安排,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深入灾区一线,参与彝良“9·07”、鲁甸“8·03”地震等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主动为灾区干部群众排忧解难;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落实“挂包帮”,扎实开展“转走访”,制定“一户一策”脱贫帮困方案,实施精准扶贫,在易地搬迁工作中总结和提炼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结合党的学习教育,常委会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围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做好代表工作等,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预算审查监督、跟踪监督、代表工作等制度,形成了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加强机关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协调、优化服务,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四)全面推进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依法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健全下设科级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机关工作活力明显增强。持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篮球运动会、摄影比赛、知识竞赛和机关运动会等系列活动,常委会机关成功申报为省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注重发挥《昭通人大》期刊、《昭通人大信息》和昭通人大网站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人大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好作品评选活动,为做好人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机关硬件、软件建设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善,机关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方式,加强协调配合,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乡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行使的规律和特点;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国家权力运行体现人民意愿;必须依法履行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必须完善人大工作机制,使各项职权依法有序启动、推进和落实,更好寓权威于形式中,寓实效于程序中。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在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方面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尤其是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各工作委员会人员配置还需要进一步增强,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都要求我们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昭通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全面实施“六大战略”的进程中,我们要勇于实践,不断创新,主动作为,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今后五年,做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始终做到四个坚持。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切实履行人大常委会党组职责,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工作定期向市委报告制度,及时传达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保证“四个善于”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市委意图,坚定不移地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在政治上同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法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有计划地对常委会任命人员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勤勉履行职务。
二、始终坚持依法治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推进依法治市是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根据“法治昭通”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科学谋划和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强化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关系。要切实加强执法和司法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我市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权
发展是第一要务。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以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工作监督。要紧紧抓住会议这一人大履职的主要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组成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深入实际、贴近群众、掌握实情,畅所欲言、深入审议、集思广益。要把握好决定与执行、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合心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始终坚持立足市情、开拓创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我们的工作必须适应发展的要求、人民的愿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选题、审议、决定和督促检查的各个工作环节中,要注意把握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求,坚持从昭通实际出发,强调工作实际效果,把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精神与推动我市工作结合起来,使地方人大工作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点。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坚持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作出决议决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发挥好各种监督方式的特点和优势,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及时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持人大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使人大工作具有蓬勃的生机和不竭的动力。
今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建议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把经济和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二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真正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渠道,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与法律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实现新一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昭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昭通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