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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作者:许林 发布时间:2017.07.13 阅读: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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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至8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任组长,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与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昭阳区、威信县、水富县,到城区、部分乡镇和村通过看、听、问、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级政府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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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地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强势推进“四城同创”、“两违整治”等为重点,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规划的引领、龙头作用得到发挥,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变。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大,覆盖面不广;二是对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引领、龙头作用还没有切实得到发挥;三是法治意识淡薄,有的地方制订了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但没有及时按照法律程序报批,规划的实施还未具备法律效力;四是规划管理人才,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规划的管理和实施;五是监督管理力度不大,还存在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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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检查情况,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一法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牢固树立城镇规划的引领、龙头意识;二是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高铁即将开通、飞机场迁建、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实际,及时按法律程序对城乡建设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三是要采取灵活的政策和方式,招聘、选调规划管理紧缺人才,为规划的制定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四是要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规划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