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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安国 发布时间:2019.09.30 阅读:387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23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秘书长黄光瑞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赴昭阳、鲁甸、盐津等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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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实地深入基层法院(庭)、公安、司法、妇联等职能部门和村委会(社区),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宣传情况、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做法成效、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推动法律在区域内更好贯彻执行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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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检查,检查组一致施为,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宣传教育、密切协同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在各地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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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检查组也指出在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过程中存在的部分成员单位思想认识不足、学习宣传培训不够深入、群众法律和维权意识不高、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畅、告诫书发放不及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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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反家庭暴力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执法检查,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3年来的首次检查。下步,检查组将依法履行职权,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市得到更好地贯彻执行,全力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