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副主任陶天蓉任组长,市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先后深入绥江、水富、永善等县(市、区),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定“四个自信”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强调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执法检查组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全市宣传普及工作有序开展,公共文化设施换挡升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文化经费投入增加,公共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市公共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但也还存在宣传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队伍力量薄弱、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下步工作中,要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实际行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文化权益,为满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建好、管好、用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三是要注重人才培养,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四是要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