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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蓉率队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汤华洪 发布时间:2022.08.19 阅读: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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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邦蓉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督察组,对盐津县、永善县境内河湖库渠河长制落实情况,以及巧家县、永善县林长制推行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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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先后到马树国有林场、蒿枝坝、六井村等地,对巧家县和永善县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并到横江流域的燕子坡电站、仁和村,冷水河流域的茂林村、永安村督查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保护治理以及全市“第七轮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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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指出,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现有基础上,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特别要压实行业部门、联系部门责任,把各项一抓到底;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以整改实效检验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加强沿河“两污”治理,下大力气消除污水直排现象;要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河长以及河长制有关部门人员的履职培训,促进各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氛围;要进一步规范、细化台账管理,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据可查;要加大日常巡查和整治力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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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切实履行好林长职责;要强化林长督查巡查,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形成发展合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林业产业协同发展;要按照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提升森林灾害和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同时,要继续统筹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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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市林草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卫健委相关人员参加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