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2022年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督察方案》的安排,为推进全市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向好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康凤带领第二督察组,到昭阳区、彝良县、大关县督察有关工作。
督察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开展面询、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先后深入三县(区)污水处理厂、昭鲁大河、洛泽河、关河、洒渔河流域,并在每个县(区)随机抽选了1-2个乡镇,督察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督察组认为,三个县(区)在开展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政治站位高,工作体系健全;措施有力,问题整改成效显著;多方协作,跨界联防联制工作机制建成,消除了监管盲区。
马康凤指出,此次督察的目的在于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传导压力、挖掘典型、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下步工作中要做到: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职责;二是摸清家底,搞清楚巡河巡林巡什么、怎么巡,做到有的放矢,高效开展工作;三是在责任落实上出狠招,特别是要压实村级责任,力求发现问题重治重罚;四是立足实际,谋划未来,强化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确保林业、水利等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