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4日,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水富市、彝良县、鲁甸县通过实地检查、走访群众、调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围绕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长江流域协调管理机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建立等情况对沿江各地实地进行了细致检查,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监督,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通过检查,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