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3月31日至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张华昆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水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昭通市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先后到永善县墨翰乡营盘电站、上小河电站,黄华镇枇杷、白桔种植基地,威信县庙坝电站、凉风洞电站,马蹄井公园、庄子上,昭阳区昭通超越农业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和昭通得云建材有限公司等地详细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水法》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保护,深入贯彻实施《水法》,做了大量颇有成效的工作。执法检查组强调,要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深入推进“五大强市”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将水资源作为核心要素,通过《水法》的刚性约束与创新实践,在水资源开发及可持续利用、管理制度体系、水污染防治保护、应急保供及水灾害防治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各领域用水管水提供稳定法律环境,实现产业兴水、城水共生、人水和谐的发展目标。